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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增长的渴求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是一对矛盾。目前仍然属于保护的薄弱期。

君不见,无论是哪一级的政府工作报告,不是把增长放在首位,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能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都难,至少我还没见过。

政府工作报告,就是这一现实的真切反映。但是,这种反映是有道理的。
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每一个经济主体,都是拚了命要去挣钱的。听一下,在中国,走到哪里不是一片要放开搞活的声音。我从来不信,在挣钱这个问题上,还有什么思想不解放的问题,只要有机会,砖头觅缝都要想办法的。经济主体要挣钱,个人要挣钱,政府要财政税收,形成的是一股强大的合力。
而其他方面的声音就弱小了甚至被淹没了。

虽然已经搞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,但走上市场经济的进程其实还很短,在世界上还是不发达国家,于是,要增长,就更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。

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是一个在发展中伴生的被发现的问题,总是滞后的,发生了什么,才想到去解决什么,是一种被动的举措。于是,发展是一种主动态势,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种被动跟进,并且还要受到各种利益保护的制约,所以还不仅是被动的,甚至常常是无奈的。

但是,我仍然觉得@小罧说的现在比从前规范了,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但是我个人认为,更准确地说是,一些方面比过去规范了,一些方面却更严重了,还有不少新问题正在发生。比如地沟油上餐桌,是一种恶的发明,开始的时候也可能有,很少,后来居然产业化了,就是更严重了,属于正在发生的新问题中的一种。

正是因为如此,“3.15”才为万众关切,天然地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。但一个应该有的庞大的规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体系,到今天,实实在在还是欠缺的。

 

讲个故事吧…
前一段时间,上海某区展开扫黄行动,逮捕若干失足妇女,拘留若干嫖娼人员……新闻上也有相关报道
当我问一个同事:为什么上海总有这样的报道,但是还是到处是红灯呢?
他说:扫黄打非其实是一种恶性竞争,色情行业经营者只要有后台,或者按时交钱,每次扫黄之后,就有更多的客源;对于PLC来说,只要他们按时“执行公务”一下,就给了民众一个交代,摆出勤政为民的姿态,而且有罚款可拿;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,每次扫黄之后,虽然还有红灯,但是毕竟没有那么多了,不那么碍眼。那么,唯一受害的,就是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“失足妇女”,反正她们做的也是见不得人的事,难道还去告警察不成?

我隐隐明白了什么……